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律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分析
2025-11-20 来源:北京     作者:邱跃 楚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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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地位


  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以及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的特征。在此背景下,一个稳定、公平、透明且可预期的法律营商环境,不仅是吸引全球资本与顶尖人才的关键前提,更是激励颠覆性创新、保障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根本支撑。

  亦庄、中关村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其法律环境建设的成效不仅直接影响区域发展质量,更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当前,全球招商引资竞争日益激烈,科技与制度双重博弈加剧,推动园区法律营商环境的系统性优化,已成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支点。

一、立法先行:构建适配创新的前瞻性包容性法律体系

面对技术迭代速度远超法规更新周期的现实挑战,立法必须突破传统路径依赖,体现前瞻布局与包容审慎原则,为新技术、新业态预留制度空间。

1. 强化顶层设计与授权立法机制

  国家层面应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的立法进程,明确园区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权责边界及核心制度框架。同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法授予国家级高新园区专项立法权限,在不违背宪法和基本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其在市场准入、外资管理、数据跨境流动、科研人员激励等领域开展制度创新试点,真正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地方与园区层面应总结并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等成功经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制定区域性园区促进条例,赋予管委会充分的经济管理权和执法协调权,并将企业登记便利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成熟做法制度化、法定化。

2.推行监管沙盒与包容性立法模式

  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金融科技、基因编辑等前沿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级监管沙盒制度。通过专门立法明确沙盒的准入标准、测试范围、法律责任豁免机制及退出路径,为企业提供可控环境下的安全试错空间。

将北京亦庄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沙盒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并逐步拓展至无人配送、数字医疗、区块链应用等领域,同步完善测试期间事故责任认定、保险覆盖、数据安全等配套规则,形成可复制的技术监管范式。


二、执法保障:实施“智慧精准”与“无事不扰”的监管模式


  监管的目标在于维护公平秩序,而非抑制创新活力。应以数字化手段为基础,构建科学、透明、可预期的现代行政执法体系。

1.推进基于信用的智慧监管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互联网 + 监管平台,打通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和AI算法实现风险预警、非现场检查与动态监测,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企业的行政干预。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园区率先建立企业信用画像系统,依据企业合规记录、履约能力、社会评价等因素动态调整监管频次。对信用优良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对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提升监管效能与公信力。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制定并公开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细化处罚幅度、程序要求和证据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园区可牵头编制《高新技术企业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与尺度,并向社会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和企业可预见性。

3.实施包容审慎与柔性执法机制

  对新兴业态设置观察期”“包容期”“规范期三阶段管理模式。在初创阶段以引导为主,避免过早套用传统监管框架造成扼杀效应。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合规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探索建立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轻违免罚清单制度,尤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更多容错空间,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氛围。


三、司法护航:提供“专业高效”与“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


  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衡量投资信心的重要标尺。

1.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  

  巩固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知识产权法院的改革成果,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增设知识产权专门法庭或巡回审判点。支持在亦庄、中关村等重点园区设立高新技术产业专属法庭,集中审理涉及专利、技术秘密、商业数据、算法侵权等专业技术性强、法律争议复杂的案件,提升审判的专业性、效率性和权威性。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

  鼓励在园区内设立商事仲裁分支机构或国际仲裁合作平台,推广仲裁条款在技术合同、合资协议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仲裁保密性强、裁决跨境执行力高的优势。建立园区调解中心,整合行业协会、技术专家、法律顾问资源,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调解 + 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实现纠纷化解从协商到执行的一体化闭环,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解纷效率。

3.全面提升司法效率与执行力度

  优化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管理,压缩办案周期,防止久拖不决。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在线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便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度。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强化财产查控、失信惩戒与执行联动机制,确保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四、服务赋能:培育“国际化”与“全链条”的法治生态


  优质的法律环境不仅是约束与监管,更是服务与赋能。应着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法治服务体系。

1.提供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园区设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成律师咨询、公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功能,面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合规培训、合同审查、政策解读等公益性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2.加快发展高端专业化法律服务业

  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一流律师事务所在园区设立分所或研发中心,打造高科技法律服务集聚区。支持培养既懂法律又熟悉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产业逻辑的复合型人才,助力企业应对境外上市、跨境并购、国际诉讼等复杂法律事务。

3.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运用

  立法层面:加快修订《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细化人工智能生成物、数据权益、算法专利等新型客体的权利归属与保护标准。执法层面:强化园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实现专利申请、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推动行政与司法协同执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服务层面: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提供评估、质押融资、交易流转、证券化等综合服务,推动知产资产转化,释放创新价值。


五、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性经验

  

  亦庄、中关村等园区肩负着制度创新“压力测试区”和改革经验“输出地”的双重使命。

1.总结推广成熟制度成果

  系统梳理园区在立法授权、一支队伍管执法服务包制度、企业合规指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及时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形成可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的标准模板。

2.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支持园区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绿色技术标准、劳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率先对接CPTPP、DEPA等高水平国际协定要求,开展制度型开放的压力测试,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积累实践经验。

3.建立动态评估与反馈机制

  构建科学合理的“园区法律营商环境评估指数”,涵盖立法透明度、执法规范性、司法效率、公共服务满意度等维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通过“评估—诊断—改进—再评估”的闭环机制,持续推动制度优化升级。

  总之,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法律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全局性的战略工程,需统筹立法引领、执法规范、司法公正与服务支撑四大环节,协同政府、企业、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共同发力。

  唯有构建一个立法科学、执法有度、司法高效、服务精准的法治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吸引全球创新要素汇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中国迈向科技强国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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